品牌加拿大大使馆盖章CFS、FSC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23-05-30 14:48 |
商会证明书 |
外交部盖章 |
大使馆加签 |
加拿大大使馆盖章CFS、FSC
加拿大大使馆盖章CFS、FSC
咨询电: 136-5141-6836 青青(微信同号)
QQ:903642811
外国驻华使馆对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何要求?
(一)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文书有不同要求,当您向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上述机构准确出证。
(二)各个国`家对各种公证书的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如意大利要求结婚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荷兰要求所有公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奥地利要求未受刑事处分有效期为1个月等等。鉴此,请您根据有关要求和需要及时办理领事认证,并在办理后尽快使用。
(三)如您需要了解各国对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可与司客服联系咨询。
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认证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加拿大大使馆盖章CFS、F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