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一种说法是“板子不能完全打在企业身上”,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骗补问题的出现是个系统性的问题,不是只有企业存在问题,补贴政策也存在一定问题。事实上,在本次补贴调查之前,坊间就流传着对于补贴的各种看法,各种问题早已存在,只是此次集中爆出,使这个事件的恶劣影响达到峰值。
但我认为,在这个节点爆出对行业发展不完全是坏事,可能成为政策调整的机会之窗,关键要看接下来怎么做。应该说,政策制定是一门科学,有自己的运作规则;政府管理也有自身的运作机制和规律,这次事件可能成为一次产业政策调整改变的契机。但最关键的还是要解决执政理念以及制度设计等根本性的问题。
这次骗补事件在商用车领域体现的特别明显,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补贴额度过高,二是商用车大多集中在公共领域,社会属性强,各种问题也比较复杂。我个人认为,调整补贴政策下一步可以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在补贴额度方面,要有补贴额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研究补贴方式。
美国也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但补的是使用环节,即消费者买完车后拿着发票去抵税,当然这与美国有完善的纳税制度和法制有关。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来进行补贴方式的设计,比如能否消费者先付款购车,再拿着购车发票到当地主管部门领钱,但这又要防范出现其他的问题,如出现类似房产中介提供的“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
我认为,目前政府只公布了五家骗补名单,这种做法就是在最大限度地降低骗补的影响。骗补涉及这么多家企业,这就不仅仅是企业主观意识的问题,而是制度设计存在缺陷。问题已经出现,如何纠正调整、如何“亡羊补牢”才是最重要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企业、政府都应作出检讨
对于政府打击骗补行为应该予以肯定,这些企业应该受到严厉惩处。不过,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补贴金额过高,导致企业获利空间很大;二是政府给企业财政补贴但没有对企业提出生产比例要求,更没有定价要求,这使企业不会过多考虑市场化的问题;三是不断出台补充政策,政策不配套的情况偶有发生。
由于缺乏政府对定价的管控,电动公交车的售价一度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状态。以上海纯电动公交车的售价为例,世博会召开的两年前,上海一辆12m的纯电动公交车售价为160万元;过了不到一年,12m纯电动公交车的售价达到了190万元;上海世博会的当年年初12m的纯电动公交车售价为220万元;世博会开幕前三个月,12m纯电动公交车售价更是高达260万元,疯狂上涨的价格已经体现出产业发展的不合理性。
电动公交车具有很强的政府采购性质,由于电池成本已然很高,为了能够尽快实现市场化不需要生产特别豪华的车型,目前当务之急是推动市场化进程。政府买单的性质,导致个别客车企业忽视市场规律,通过提高售价获取的利润率,远远超过汽车产业的平均利润率,成为企业主要盈利点,这种投机行为严重危害了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
对于未来政策的走向,有三个建议,一是补贴金额可以按照每年25%的幅度下降,到2020年正好全面退出,这样企业也能够有一个比较清晰的预期;二是电动汽车的设计、销售理念需要改变,要以市场真实需求为导向;三是为整车生产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生产指标要求,每年必须按比例生产部分新能源汽车,并且逐年增加比例,最终实现2020年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的目标。
清华大学教授陈全世:造新能源汽车不能投机取巧
关于骗补,相关企业应该承担责任,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企业造了几千辆车,只有几辆车甚至十几辆涉及补贴,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企业根本不是为了造车,大部分车都是为了骗取补贴,那就应该严肃处理。这个过程要把握好尺度,不能对所有企业一棍子打死。
我认为,骗补调查对行业产生的是正向影响,做任何事情都不能靠投机取巧,市场经济要按规则办事。出现骗补,企业和政府应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不仅企业犯了错误,政府也存在政策漏洞以及不作为的情况。
首先是相关部门对补贴政策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比如对6~8米客车的补贴金额问题以及对商用车的电池数量没有限制。此外,如果相关部门按照正规的流程把关,许多骗取补贴的情况就不会发生,比如公安部应该对上牌严格把关,工信部、财务部需要对车辆、补贴款等进行复核。骗补调查要从两方面处理,一方面要对无良企业进行重罚,对有错的企业责令改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责,明确各部委以及相应的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履行的责任,同时对不作为的庸官也应该追究责任。
下一步补贴政策可以调整的方向包括:6~8米新能源客车的补贴金额需要调整;新能源物流车之前按电池数量补贴,应该对电池数量进行限制,电池总质量不能超过整车整备质量的20%~25%,否则就变成电池运输车了。
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机械与车辆学院副教授孙立清:政策应向使用层面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