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达到规模化推广应用,全产业链实现补链强链,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加氢站布局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枢纽。
具体来看,在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方面,《方案》提出强化财政支持保障,通过扩大场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广州市推广应用不少于2500辆燃料电池汽车,率先探索出一条安全、高效、经济、规范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应用路径,建成全国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引领燃料电池汽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打造覆盖全产业链、技术先进的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
在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方面,《方案》提出,车用氢气供给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形成市内年产约3万吨、市外年供应1万吨车用氢气的稳定保障体系,完善加氢站建设审批、运营管理,力争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相匹配的车用供氢网络。
《方案》还围绕统筹推动整车示范应用、提升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水平、构建氢能保供体系、加大示范应用奖补、提升安全运行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实施保障等多方面,提出了16项举措。
其中,在统筹推动整车示范应用方面,《方案》明确,支持燃料电池汽车运营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打包租赁商业链条,围绕用户的车辆运行路线,配套建设加氢站,为用户提供车辆租赁、维保、加氢等一体化运营服务解决方案。加大在市政等领域的政府集中采购力度,逐步提高燃料电池汽车占比。建立市内燃料电池汽车便利通行机制,研究对燃料电池汽车开放路权,适当放宽通行限制。
在提升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水平方面,《方案》将强化企业主体作用。以示范应用为牵引,调动上下游企业积极性,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发挥整车企业引领作用,支持广汽集团、广环厂、雄川氢能等企业加快研制燃料电池商用车、环卫车、专用车及乘用车。支持燃料电池整车企业和云韬氢能等重点企业联合各关键零部件企业形成创新联合体,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围绕广州市已落地的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大力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将高性价比的零部件产品推向国内市场,实现龙头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
在构建氢能保供体系方面,将提升多元供氢能力。全力建设安全可控、供应稳定、生产清洁、价格合理、符合标准的车用氢气供应体系,稳定市内制氢供应能力。推动广石化、昆仑天然气等发展工业副产气提纯氢和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广钢气体、林德气体、恒运集团等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持粤华发电、广州供电局、华润电力等发展电解水制氢。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形成工业副产气提纯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天然气重整制氢、电解水制氢等多元氢气供给能力。
《方案》还提出,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具备加氢功能的能源补给站。新建站以日加氢能力在1000kg以上规模的固定加氢站为主,并预留加氢能力扩展空间。推进在城际间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一批油氢合建综合能源补给站,支持大型物流园区、闲置工业用地、热力资源电厂、公交站场用地等建设加氢站等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推动现有已停业或半停业的天然气加注站改建加氢站,用于满足市内物流车和公交车加氢需求。
《方案》还专门明确了对示范应用的奖励补贴。示范期内,对投入广州市示范运营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奖励,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重点支持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期内,对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省的有关要求,对“十四五”期间内建成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进行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的,每站补助250万元。
《方案》提出,要逐步降低城市车用氢气终端销售价格,对2023年底前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不高于30元/公斤的,按实际加氢量对加氢站给予财政补贴。对示范期内,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参照传统燃油车、纯电动汽车,综合考虑购置成本及车型、载重吨、能耗、减排等,适时制定出台在使用环节给予每车每公里0.5-2.5元的综合性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