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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1 12:22 浏览:278 来源:亚洲工业网   
核心摘要:(原标题: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原标题: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7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科锐319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00至2016年6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09,189,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25%。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9,182,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196%。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9,189,109股。同意109,189,1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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