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此话一出,房车露营地产业顿时欢声一片。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房车露营地产业相关政策,房车露营地产业已进开始走向国家发展的台面。那么我们就来细数盘点一下,2014全国各地出台的房车露营地产业相关政策吧!
1.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房车露营将迎来春天
国务院发布第31号文件《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全社会的巨大反响。《意见》在大力推动常规旅游业的同时,还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度假”,并首次将房车露营产业提升至国家层面,《意见》明确强调:“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
《意见》还明确规定国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旅游局、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
《意见》一经出台,就引起了房车露营业界的热烈反响。某房车厂家认为:“《意见》的出台后,现在一直困扰着我们的房车上路、上牌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房车这个产业将真正迎来爆发式发展时代!《意见》将充分鼓舞房车露营从业者的信心!”
2.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第46号文件,鼓励发展建设汽车露营地
3.福建省颁布规范化汽车露营地建设服务标准
福建省旅游局传来消息,该局近期明确了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建设与服务规范。
据了解,福建省旅游局印发的《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建设与服务规范》、《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福建省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和《福建省休闲驿站建设与服务规范》,明确了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要求、设施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内容,用以指导、规范全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建设,提升村镇、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4.上海市交通委发布规范房车租赁市场管理意见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房车租赁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规定,从事房车租赁经营的企业,其车辆应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自行式旅居房车,不包括拖挂类房车,并须按规定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汽车租赁(房车租赁)经营许可,经营范围限定为房车租赁。新增房车租赁车辆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投放,首次投放5辆,再次投放不超过5辆。
《若干意见》规定,企业取得车辆额度后,必须在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与所获额度对应的全部车辆、上牌、领取车辆运营证件。逾期未办理完成车辆上牌手续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车辆额度。
新增房车租赁车辆额度有效期为8年,如在有效期内进行车辆更新,则重新核准期限;房车租赁车辆额度不得转让,车辆转让、报废时,其额度(含车辆营运证)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回收。
5.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体育行业标准《汽车露营营地开放条件和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体育行业标准《汽车露营营地开放条件和要求》,标志着第一部国家标准诞生,中国汽车露营营地标准化建设全新起航。

6.贵阳发布实施“自驾游与露营活动标准”
贵阳发布实施《自驾车旅游与露营活动组织操作指南》,这是贵阳市首次以地方标准对自驾游与露营进行规范,在线路设计、行前准备、突发事件处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具体要求。
《自驾车旅游与露营活动组织操作指南》对汽车俱乐部组织、旅行社组织和自发组织的自驾游,在旅游过程中用自备设备,以在野外临时住宿和生活为主要目的的露营活动使用的露营地、帐篷、营位、房车都有具体要求。
标准提出了详细的数据规定,如:营地泊车位不少于50个、距离自驾旅游营地的游客接待中心不超过500米、帐篷搭设区与泊车位相适应,其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30厘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