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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08-01 10:09 浏览:176 来源:亚洲工业网   
核心摘要: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号文核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号文核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2万股,并于2016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16万股增加至5,888万股。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29日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一、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1、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资本由"肆仟肆佰壹拾陆万元整"变更为"伍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 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0988A

  2、名称: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365号

  5、法定代表人:何平

  6、注册资本:伍仟捌佰捌拾捌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5日

  8、营业期限:2009年11月25日至2029年11月24日

  9、经营范围:生产:微电机、风机、控制电器(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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