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能源局要求报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2017-05-14 05:31 浏览:430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核心摘要:据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已下达文件,要求各地方发改委(能源局)报送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不含水电)“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

亚洲工业网讯:据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已下达文件,要求各地方发改委(能源局)报送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不含水电)“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规模方案。

据中国能源报5月12日消息,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分解到2017-2020年各年度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划方案,包括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和建设布局。具体要求如下:

风电要平衡好建设规模与电力送出和消纳的匹配关系,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规模不低于规划中提出的并网规模。相应建设规模要统筹考虑前期已下达年度建设规模、特高压外送基地建设规模。各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配置总规模可按线路输送风电的最大能力配置。

对光伏发电,原则上各省(区、市)各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应保持平稳有序发展。相应建设规模要统筹考虑前期已下达年度建设规模、光伏领跑基地、光伏扶贫和特高压外送基地建设规模。除了专门以外送太阳能电力为主的特高压外送基地,原则上各特高压外送基地光伏发电配置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尽快上报发电实施计划。具体条件的可分解到各年度,无法列入准确年度的,可列明“十三五”期间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布局。

文件还指出,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和沼气发电,不受各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限制。其他类型一旦确定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各省(区、市)不得超过安排建设项目,如发生超规模建设,则超出部分由本地承担解决补贴资金的责任。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精密感知力再拓疆界,华旋传感工业机器人传感器智能车间正式投产

上一篇:

海尔光伏创客模式引来1500名创客加盟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凡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及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QQ:303923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