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塞尔维亚领事认证公司登记证
商会:证明书
外交部:盖章
大使馆: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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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领事认证公司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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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使馆认证的重要性:
大使馆加签业务是我司一项重要业务,直接服务于外贸公司和企业。在长期的办理领事 认证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代送了大量的外商贸文件和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并在实际工作中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为他们解决了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难题, 赢得了时间,确保了通关结汇的正常进行。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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