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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6 年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28 13:44  浏览:265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6 年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和《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2015-2025 年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 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 2016 年 12 月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 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式三份装订成册后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送本企业集团

本着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请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将企业一式三份申报书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下载附件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