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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照明
1172万元奖励给这些乐清实体企业!
2019-07-10 08: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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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8年度激励政策》(乐政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产品管理的请示》(乐经信〔2017〕86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乐清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15〕76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项目符合财政补助政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经信、市财政部门反馈。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2521890;
乐清市财政局:5757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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