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
北京俊志盛五金商店未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被罚
2016-08-19 08:36  浏览:183
         8月17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京(延)质监当罚字【2016】产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俊志盛五金商店因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被责令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五十元罚款。
 
        信息显示,北京俊志盛五金商店的法定代表人是平钊裙,鉴于其“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事实,北京市延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于2016年8月17对北京俊志盛五金商店作出行政处罚。